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蓝马克”艺术沙龙的管理,规范会员的行为,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艺术沙龙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艺术沙龙名称: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蓝马克”艺术沙龙(以下简称:艺术沙龙)。
【第三条】 艺术沙龙的宗旨是打造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特色学生社团,搭建艺术交流平台,提高学生审美素养,引领艺术文化时尚。
【第四条】 艺术沙龙活动的目的是让同学们分享设计资讯、挖掘内心世界、提高设计能力、锻炼提案口才,为促进同学们加强联系与沟通服务。
第二章 活动形式
【第五条】艺术沙龙的活动形式:
(1)创办艺术沙龙内部通讯或艺术沙龙网站,为会员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载体;
(2)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报告会、讲座或咨询会;
(3)举办相关专业信息交流会;
(4)举办主题沙龙;
(5)选拔参加全国各类设计大赛;
(6)相关联谊活动、休闲活动等。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艺术沙龙实行会员制,申请加入艺术沙龙的会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组织、团体推荐及个人自荐。由各班同学、任课老师直接推荐或由其他相关单位直接推荐;对具有创新才能的,取得有一定成绩,有突出表现的同学也可自荐;
(2)设计能力强,具备丰富的设计理念和想象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基础,大胆主动地提出自己的工作设想及实施建设方案;
(3)能够认真完成接受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其他成员的工作;
(4)参选人员必须热爱此项专业,热爱创作,更热爱生活;
【第七条】评审标准:
(1)个人综合能力。综合申请人的学习、专业成绩等等。专业成绩优秀,有一定的电脑、软件操作能力。有较多的空闲时间,有责任心;
(2)创新能力出众,热爱设计,产品设计需求有准确的定位和独到的认识,对形体具有较强的发散性思维和把握能力,有极强的视觉表现能力;
(3)综合申请人完成的作品设计,参加创意产业活动以及获奖情况等;
(4)由老师对各组候选人进行投票排序,经征求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由社团部汇总,学院领导、专业老师讨论通过;
(3)由综合办公室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机会参加艺术沙龙举办及协办的各类艺术活动;
(2)享有艺术沙龙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获得艺术沙龙服务的优先权;
(4)对艺术沙龙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 有机会获得专业的艺术生涯规划与指导。
【第十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艺术沙龙的章程;
(2) 执行艺术沙龙的决议;
(3) 支持或参加艺术沙龙的活动,维护艺术沙龙的形象和利益;
(4) 积极向艺术沙龙组织者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并推荐新会员;
(5) 积极从事艺术实践,展示才华,陶冶情操。
【第十一条】会员退会
(一)会员有下列行为的,取消其会员资格:
(1)有抵毁艺术沙龙的言行,给艺术沙龙带来不良影响的;
(2)其它损害艺术沙龙行为的。取消会员资格的决定,由综合办公室进行处理,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告。
( 二)会员可自动退会。
注:每学期进行改选,实行“流动制”。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
社团部协同会员代表大会对艺术沙龙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决定艺术沙龙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针;
(3)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沙龙档案:
(1)制订沙龙活动计划;
(2)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大型活动,每周一次小型交流,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并做好沙龙活动各项记录;
(3)半年做一次活动总结,并整理沙龙档案;
(4)其他活动材料均应科学归类保存。
【第十四条】艺术沙龙的经费来源:
(1)外联部;
(2)各种合法的有偿服务;
(3)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艺术沙龙经费的用途:
(1)组织会员开展活动的费用;
(2)支付艺术沙龙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
(3)正当支出。
第五章 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艺术沙龙管理制度:
(1)严格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2)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高声谈笑、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极其它杂物,严禁抽烟;
(3)离开艺术沙龙时,应注意关锁门窗,自觉放好桌凳,把一切东西放归原位。注意个人物品的保管。若个人物品丢失,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仪器设备,使用室内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室内设备。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者的责任;
(5)未经学院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或组织名义使用及外借物品。如有使用需要,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由综合办公室存档,登记后方可。所借物品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申请者承担赔偿责任;
(6)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7)不得利用沙龙会客、聚会。艺术沙龙为会员交流使用场所,会员以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不得私自带领其他人员进入沙龙;
(8)不得私自携带出室内作品,不得在室内玩游戏看电影放音乐及娱乐性聊天等;
(9)工作人员每天佩带会员卡出入艺术沙龙;
(10)各成员应诚实守信,不得盗用他人作业及成果。
第六章 工作人员安排
【第十七条】对内部管理人员的规定和要求:
(1)咖啡厅管理人员:要求:男女不限(2名),倒班制。有责任心耐心。有经验者优先;
(2)保洁工作员:集体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时间为星期一到星期日的下午6:00~6:30;
(3)总管理员:要求:男(1名),负责对进入设计沙龙的人员登记,负责对室内物品的统计、安全检查。有经验者优先。
附则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