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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实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9-04-12

木质品工艺实验室管理制度 

  1.本实验室属于工业设计、家具与室内设计工程、设计艺术学专业实验室。 

  2.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物品,保持室内安静、清洁。 

  3.禁止穿拖鞋入内,禁止长发人员入内,严禁在实验室内打闹。 

  4.学生实验前,需要登记实验项目类别,实验人员等内容。 

  5.学生进行实验前,首先检查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仪器有故障者,立即向教师或管理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 

  6.学生调机过程中,严禁其他同学操作机器,调机过程需要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以免发生危险和损坏机器。 

  7.实验结束后,须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详细记录仪器的运行状况、运行时间及使用者等,并经教师或管理员检查或验收设备后,方可离开。 

  8.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9.管理员应定期对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定期上润滑油,以确保仪器的使用寿命。 

  10.实验完成后,需要清理灰尘,将工具、刀具、模具放到指定位置。 

  11.实验室关闭前,管理员应断开网络、切断电源等,以保证安全。 

  12.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一律由资料室保存,使用者需到资料室借阅,并及时归还。 

  13.本实验室的设备,由专人主管,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主管人员批准。 

  14.对于已经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保护现场,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灾害蔓延。 

  15.十五、实验室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16.实验室每个房间必须有2个灭火器,并会使用,有明显标志。

 

人体工程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1.本实验室属于工业设计、家具与室内设计工程、设计艺术学专业实验室。 

  2.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物品,保持室内安静、清洁。 

  3.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上课时不得在室内打闹、喧哗和使用通讯工具。 

  4.学生实验前,需要登记实验项目类别,实验人员等内容。 

  5.实验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6.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7.工作过程中,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8.实验结束后,要按程序关闭实验设备电源,并整理好实验设备及环境卫生,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9.实验室内所有设备要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并经常为设备除尘。如有损坏,除及时维修外,还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10.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吐痰和乱扔杂物,禁止将任何食品、饮料及明火等带入室内。任何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会客、吸烟、用餐及存放私人物品。禁止在墙壁、桌椅等处涂写刻画。 

  11.实验室钥匙应由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设备带出实验室。 

  12.实验室每个房间必须有1个灭火器,并会使用,有明显标志。

 

结构设计与展示实验室管理制度 

  1.本实验室属于工业设计、家具与室内设计工程、设计艺术学专业实验室。 

  2.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物品,保持室内安静、清洁。 

  3.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上课时不得在室内打闹、喧哗和使用通讯工具。 

  4.学生实验前,需要登记实验项目类别,实验人员等内容。 

  5.对五金件进行测绘时,要小心爱护,严禁故意损坏。如损坏后,视情节进行处罚,并进行赔偿。 

  6.实验按分组由指导教师带队,确保设备及其配件,附件防碰撞、防水淋(潮)、防暴晒、防丢失等一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 

  7.严禁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特别是小型可拆装五金件。 

  8.进行家具拆装实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应避免多人同时作业。 

  9.实验完成后,将工具、配件放到指定位置,并打扫现场卫生。 

  10.工作过程中,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关闭实验室前,应组织学生打扫室内卫生,认真检查和关好电源、门窗、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工作。 

  11.实验室每个房间必须有1个灭火器,并会使用,有明显标志。 

 

表面性能检测实验室 

  1.本实验室属于工业设计、家具与室内设计工程、设计艺术学专业实验室。 

  2.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物品,保持室内安静、清洁。 

  3.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上课时不得在室内打闹、喧哗和使用通讯工具。 

  4.本实验室设备精度高,实验学生应爱护实验仪器,严禁在没有指导老师的情况下使用仪器设备。 

  5.学生实验前,需要登记实验项目类别,实验人员等内容。 

  6.学生进行实验前,首先检查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仪器有故障者,立即向教师或管理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 

 

  影视制作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 

  影视制作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师生进行电视节目摄制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由实验中心派专人负责管理,凡进入该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由学院统一安排上课时间;课余时间可向全院师生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课余时间使用该实验室时,必须提出申请,由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管理人员根据课表的空余时间合理安排。 

  二、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上课时不得在室内打闹、喧哗和使用通讯工具。 

  三、实验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实验结束后,要按程序关闭实验设备电源,并整理好实验设备及环境卫生,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四、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线,不得擅自携带磁带、磁盘、光盘进入实验室,不得更改各设备的各项系统设置,不得设置、更改密码。禁止在实验室内玩游戏、使用不健康软件。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非线性编辑系统和服务器上安装、删除软件和节目素材。不准擅自把设备带出室外使用,严禁将有病毒的磁盘和违禁软件带入实验室使用和传播。 

  五、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吐痰和乱扔杂物,禁止将任何食品、饮料及明火等带入室内。任何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会客、吸烟、用餐及存放私人物品。禁止在墙壁、桌椅等处涂写刻画。 

  六、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和拆卸实验室的任何设备,如果确因教学需要使用系统中的某些设备,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实验中心主任统一协调后方可使用。 

  七、严禁在室内编制教学任务以外的音像作品,因公特殊需要,须经系主管领导批准,由实验中心主任统一协调安排。实验室一切设备不允许因私使用。 

  八、室外实验按分组由指导教师带队,确保设备及其配件,附件防碰撞、防水淋(潮)、防暴晒、防丢失等一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 

  九、实验室内所有设备要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并经常为设备除尘。如有损坏,除及时维修外,还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十、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实验室使用记录,定期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特别是充电器件),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一、实验室安全由系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负责,实验中心主任及专职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系主管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及专职管理人员组成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处理各种安全事故和安全的定期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十二、实验室钥匙应由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设备带出实验室。 

  十三、工作过程中,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关闭实验室前,应组织学生打扫室内卫生,认真检查和关好电源、门窗、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工作。 

  十四、对于已经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保护现场,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灾害蔓延。 

  十五、实验室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