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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决定开展2019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的遴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与支持方式 

  (一)支持内容 

  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相关信息化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应用发展;支持对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发及应用;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服务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全面赋能。 

  (二)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25万元。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 

  (三)申报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四)同一项目不得向多部门申报,或向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五)申报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已有前期研究基础。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实施周期 

  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人将《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申报书》(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于425日前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展 

  联系电话:85623963 

  电子邮箱:znlskc@126.com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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