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目的
根据学校考勤规定,为规范学院职工考勤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考勤方式
采用人工记录的方式。学院办公室安排行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对教职工的出勤情况进行人工记录,详细记录好因公外出、请假、会议出勤等情况。
四、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1∶40; 下午2∶00 - 17∶40。
教学人员根据课程安排确定具体工作时间,但需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及相关教学活动,如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
五、请假制度
1.教职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事由、起止日期,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规定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2、请假7天以内(含7天)的,由所在部门(单位)审批,报人事处备案;超过7天的,经所在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批。
3、处级干部请假,须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向所在部门(单位)的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和组织部请示报告。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请假3天以内的,还须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还须经书记、校长批准。
4、辅导员请假还须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备案。教师请假,还须办理好调课手续,教务处备案。
5.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应说明具体事由;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教职工请假期间应安排好工作交接事宜,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六、迟到、早退与旷工
1.迟到:未按规定上班时间且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迟到。迟到者应在当日填写《迟到情况说明表》,交至学院办公室。
2.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提前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早退。早退情况由办公室人工记录核实。
3.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以及请假到期未按时返岗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者视为旷工。旷工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扣发工资、绩效,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考勤监督与检查
1.学院成立考勤监督小组,由学院领导、办公室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实。
2.考勤结果每月进行统计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如有异议,教职工可在公示期内向考勤监督小组提出申诉,考勤监督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X]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
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单
请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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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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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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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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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别 |
公假( )事假( )病假( )婚假( )丧假( ) 产假( )探亲假(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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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及时间 |
因 ,需请假 天, 请假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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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假期间工作安排及部门意见 |
部门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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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学生处 意见 |
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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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意见 |
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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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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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校领导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注:1、教职工请假,应填写此单,写明请假类别、事由、起止日期,并按规定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请假7天以内(含7天)的,由所在部门(单位)审批,报人事处备案;超过7天的,经所在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批。
3、处级干部请假,须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向所在部门(单位)的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和组织部请示报告。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请假3天以内的,还须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还须经书记、校长批准。
4、辅导员请假还须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备案。教师请假,还须办理好调课手续,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