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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的职责
 发表时间:2010-06-01 15:13:00 点击次数:0

  总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使广大同学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同学中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同学进步成长;

  (3)极组织同学开展科技、文体、公益等多种活动,带领同学争“文明”创“三好”;

  (4)引导同学自觉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增强劳动观念,刻苦学习,增进身心健康;

  (5)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反映同学建议和要求;

  (6)完善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各级负责人职责: 

  (1)主席:对校学生委员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制订每学期的工作安排。检查各部(会)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和全体会议,对各部工作进行评议。学期终给各部做工作鉴定,进行工作考核。研究学生会的工作和发展方向。 

  (2)副主席:对学生会主席负责。主要职责是分管学生会一定的部门,主动配合主席搞好各项工作,当好主席的决策参谋。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配合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主席。认真协调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加强对分管干部的传、帮、带工作。 

  (3)部长:对分管主席负责。主要职责是制定部门一年的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开展。对本部干部合理分工,并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本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席汇报。关心本部门学生干部,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并及时改进。 

  (4)副部长:对部长负责。职责是配合部长工作。认真做好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对本部工作出谋划策。部长不在时,可受委托负责本部工作。关心部门干事,认真做好干部培养工作。 

  (5)干事:对部长、副部长负责。主要职责是遵从各项工作安排,具体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工作要有服务意识,对工作要积极热情,认真负责。在做好本部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搞好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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