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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在籍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6-1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规范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我院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 41 号令)、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指导意见(试行)》(湘教发〔2026〕13 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 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 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中南林发〔2026〕32 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指导转专业工作。

组长:戴向东

副组长:易菲、张广酃

成员:罗方、刘芑、常霖、邹伟华、许安娇

秘书:李娟、梁智娇、朱虹旭

二、各专业转入名额

专业名称

2024级转入名额

2025级转入名额

工业设计

10

10

家具设计与工程

6

7

产品设计

10

9

环境设计

11

12

视觉传达

6

6

三、申请条件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2025 级学生);

注:2024 级学生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 号)执行。

2.学习态度端正,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3.遵守校规校纪,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

4.具备目标专业所需的身心条件、学科基础,能够适应目标专业的教育教学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专业:

1.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2.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原则上回原专业学习。如学生在创业期间取得良好业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复学时可申请转入与其创业期间业绩相关的专业;

3.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4.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或创新成果与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5.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艺术类录取入校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2.以特殊转专业形式录取的学生,在转专业时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高校有明确约定的;

3.从外校转入、转专业录取的学生;

4.在校期间已转过 1 次专业的;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6.新生注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7.其他有失公平、公正情形的。

(四)转专业受限条件:

1.高考文科类专业原则上只能转入文科类、文理兼招类专业;

2.高考转专业试点省市中不分文理科招入的学生不受文、理科专业限制,但应符合该专业高考考试科目的要求。

四、程序及日程安排

1.6 月 11 日前。

制定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填写《学生转专业计划》(附表 1),将电子文档和签字盖章的纸质汇总表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6 月12 日前经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实施方案”。

2.6月13日至7月6日。

转出:学生本人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表2)并附相关材料,6月17日前将申请表交学院学工办(匠心楼309),6月18日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签署审核意见,6月23日前由学生自行上报给拟转入学院,由拟转入学院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转入:申请转入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的学生于6月23日前将申请表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匠心楼305),6月24日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审查通过名单并填写《申请转入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公示表》(附表3),于6 月 25 日前将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及转入考核方式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7月2日学院进行转入考核,考核通过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7月7日前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3.7月7日后。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转入学院报送的申请转入学生材料后报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名单在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相关同学下学期(具体时间地点见转专业公示)办理专业异动手续。专业异动前,学生不得缺席原所在专业本学期的学习和期末课程考核,未遵守相关规定的,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五、监督方式

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专项检查。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同步履行监督职责,对转专业工作中出现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联系电话:0731-85658619;监督联系人:李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执行。

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