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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学院——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开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04

家具学院创组发[2011]1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 公开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开承工作的通知》(湘创先办发[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做如下说明:

  1、承诺事项要求紧密结合学院的目标管理要求和自身的实际工作,具体、可行,确定以后,党员的承诺书报各支部书记,党支部的承诺书和党员的承诺书由各支部书记报总支组织员王晓玲老师。

  2、学院总支将对所有支部和个人的承诺书向学院党员和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的承诺书将通过公示栏在学生生活区公布,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

  3、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对学院机关行政工作人员(包括辅导员)实行党员示范岗公示牌制度;亮出党员身份、亮出承诺、亮出形象;请机关行政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教师党员要在教书育人工作中作好先锋表率作用,为学院2011年目标管理任务的完成身体力行,积极做好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生党支部要依托党员公开承诺工作,具体研究措施,要拿出发挥学生党员示范作用的切实可行的办法,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班、党员示范宿舍活动,推动学院学生工作特别是学风工作的开展。

  4、结合党员承诺工作的开展,继续开展好“推荐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要求各支部组织推荐2010年——2011年度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

  对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承诺,在群众中先锋带头作用不明显的党员,党的组织将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年终将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对全体党员进行评议。

  5、2011年度公开承诺要求在3月22日前全部完成。学校将在3月下旬对我院的公开承诺进行检查。请各支部书记认真组织,做好公开承诺等相关工作。

 

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主题词:创先争优活动 转发 公开承诺 通知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