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19-2020年“国家奖助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家具学院学工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了这次评选,现将经院学工办审议,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无异议评选结果汇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根据《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审办法》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为: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 诚实守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评选年度内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修满学年规定学分(无不及格现象),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同等条件下大学六级考试(CET-6级)成绩合格者可优先考虑。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本年度内宿舍个人内务卫生检查必须全部合格(包括校、院内检查)。
(六)本年度无旷操、晚自习缺勤及其它任何违纪违规。
(七)二年级学生至少获得一次校以上 “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三、四年级学生至少获得二次校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八)综合测评分名列班级前五名。
(九)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平均成绩85分以上(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可适当降低成绩)。
二、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工办具体组织实施,评比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控制比例。
第十条 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个人事迹材料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国家奖学金由院学工办根据评审条件确定初选名单,经答辩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审定。
三、分配名额:
我院本次国家奖学金共3个名额,在17级(2人)、18级(1人)学生中评选。
四、公示情况
经院学工办评定审核,在学院五天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如下:
序号 |
学生姓名 |
院系 |
专业 |
性别 |
民族 |
入学年月 |
1 |
胡杰 |
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 |
男 |
汉 |
2017年9月 |
2 |
林清璇 |
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女 |
汉 |
2017年9月 |
3 |
王镜鸿 |
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 |
女 |
汉 |
2018年9月 |
五、评审结果:
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共3人)
2017级工业设计四班 胡 杰
2017级产品设计二班 林清璇
2018级工业设计二班 王镜鸿
请审核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