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及要求
1、通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和学科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加强本----硕贯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我院研究生教学及生源质量。
2、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综合考评,择优推荐的原则,在对学生平时成绩和科研活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等的考查。
3、推免生可跨院攻读硕士学位。
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推免工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行使下列职责:
(1)依据当年学校相关制度,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参照学校制订的推免生指标体系确定各专业具体推免指标;
(3)审查推免生资格;
(4)确定推免生上报名单;
(5)共同研究、讨论确定有关推免中的其他相关问题。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按照学院推免标准计算全体同学综合成绩,并提交各专业年级排名及拟推免人员名单,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第三条 申请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1)当年度的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职高对口招生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原则上应处于前15%;大学英语四级达到425分(总分71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达到425分(总分710分);
(6)各科成绩自入校起无补考或重修;
(7)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8)取得湖南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要政审合格即可破格推荐:
(1)四大国际工业设计奖(德国iF、红点Red Dot、美国IDEA、日本G-Mark)获得者;
(2)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中国家具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设计类比赛金奖获得者。
第四条 综合考核方法
1、申请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资格的同学,首先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名,同时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察。面试考察小组由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和资深专家、教授组成。面试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理论、实践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或手绘)、科研潜质等。
学业成绩计分方法:根据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对该专业各科成绩(含体育和公共选修课成绩)按照加权法计算平均成绩。
2、综合考核: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与面试成绩综合后加上机动计分从高往低确定推荐名单。其中,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考察占总成绩的27%,综合加分占总成绩的3%。(机动加分计分细则见附件1)
3、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以下条件排序:
a.英语六级分数高或英语四级分数高的优先;
b.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的优先,等级从高向低排序。
第五条 工作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学院分专业按学业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并组织面试考察及综合考核,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对不同专业的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学术成果、获奖情况以及英语过级成绩进行排名和推荐。
3、学院将审定的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有异议,学院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将学生材料上交。
4、学校研究生部对学院报送的具有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备注:(1)最终名额以教育部和学校下达的名额为准;(2)复试相关规定可上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看。
第六条 材料要求
1、完整、认真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2份;
2、第1至第6学期的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湖南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3、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4、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5、承诺书1份;
6、以上各项统一使用A4纸。
第七条 其他
1、学院加分项目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原始文件和复印件;
2、对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后继课程[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性环节]成绩有不及格的;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4)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又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第八条 附则
1、本实施办法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院任何同学及教师,如果对实施办法中相关条款有疑问,请直接与推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联系。
补充说明
1、“普通刊物”为有刊号、正式发行的学术刊物,报纸限为理论版。刊物出版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5日。
2、“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综合加分项计分细则”中所有加分均需附带相关证明。
附件1:
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机动加分项计分细则(共3分)
计分项目 |
计分内容及方法 |
分值 |
备注 |
||||
学术竞赛获奖或学术性奖励 (1.5分) |
国家级 |
一等奖 |
0.5分 |
包括所有学校未计分的获奖项目,不同奖项可累加,但不能超过1分 |
|||
二等奖 |
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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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0.3分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0.4分 |
|||||
二等奖 |
0.3分 |
||||||
三等奖 |
0.2分 |
||||||
校级或校际间 |
一等奖 |
0.3分 |
|||||
二等奖 |
0.2分 |
||||||
三等奖 |
0.1分 |
||||||
三好学生 |
国家级 |
0.5分 |
不同项目、不同年度可累加,但不能超过0.5分 |
||||
省部级 |
0.4分 |
||||||
校 级 |
0.3分 |
||||||
社会实践(0.5分) |
国家级 |
主持人 |
0.5分 |
经过校院批准或备案的社会实践项目,不同项目可累加,但不能超过0.5分 |
|||
参加人 |
0.3分 |
||||||
省部级 |
主持人 |
0.4分 |
|||||
参加人 |
0.2分 |
||||||
各类志愿者 |
国家级志愿者 |
0.2分 |
|||||
省级志愿者 |
0.1分 |
||||||
社会工作(1分) 就高不就低,不可累加 |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
国家级 |
0.5分 |
不同项目、不同年度可累加,但不能超过0.5分 |
|||
省部级 |
0.4分 |
||||||
校 级 |
0.3分 |
||||||
职务 |
0.5-1年(含1年) |
1-2年(含2年 |
2年以上 |
||||
校学生会、院党团组织、学生会、社团、 |
院分团委副书记、委员、党支部书记 主席、社长 |
0.3分 |
0.4分 |
0.5分 |
|||
副主席、副社长 |
0.2分 |
0.3分 |
0.4分 |
||||
各部部长、党支部委员 |
0.2分 |
0.3分 |
0.4分 |
||||
各部副部长 |
0.1分 |
0.2分 |
0.3分 |
||||
班级、团支部 |
班长、团支部书记 |
0.2分 |
0.3分 |
0.4分 |
|||
班委、团支部委员 |
0.1分 |
0.2分 |
0.3分 |
承 诺 书
本人向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提出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并获得推荐资格。本人承诺不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有违反,学院可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取消推免生资格,同时向报考学校通报。
承诺人(签字加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