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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本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9

  为做好本学期的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2012年10月29日起至2012年11月1日24时止,过期不予办理! 

  二、缴费方式:学生进入学校财务处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建设银行),具体操作方式查看 http://jwc.csuft.edu.cn/gzdt/tzgg/201210/t20121029_26524.htm中附件信息。 

  三、重修范围: 

  1.在校在籍各年级各专业(含国际学院20102011)学生,因成绩不及格或其他原因未获得学分的课程; 

  2.学生认为课程考核成绩虽已及格,但成绩不理想,可以在10月31日前提交纸质申请书到教务处注册中心(长沙校区东园主楼北306)审核后,才能办理重修。 

  四、本学期开始不再办理重修证。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按教务处教务科安排的重修课表进行按时上课。重修任课老师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名单进行考勤、授课,考试结束后,送交成绩到教务处注册中心。 

  五、重修要求: 

  1.实践类课程,如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等必须跟同专业下一年级的一起学习。 

  2.不允许学生自行找老师重修,否则成绩无效。 

  3.教务处教务科将在下周五(11月2日)左右公布开班重修的课表(辅导重修的稍后几天),已缴费的重修学生请留意教务处网站上的通知。 

  4.学籍异动的学生(如转专业、转学和延长学制的学生)务必仔细核对自己未及格的课程和未修课程,及时办理重修手续,以免影响毕业。